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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黑客”上网偷走商场六万元货 女友去购物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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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0 17: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名利用电脑系统给自己的会员积分卡虚增分值,然后到商场购物的“网络高手”在大连落网?
<>  一黑客7次非法侵入大连某大商场电脑系统,给自己的会员积分卡虚增分值,继而疯狂购物达6万余元。?</P>
<>  昨日记者获悉,这名李姓黑客被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4万元罚金。?</P>
<>  被告人李某今年26岁,精通网络技术,曾受聘大连某大商场担任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后“跳槽”到大连某公司任系统科科长,贪欲的膨胀却让他动起了邪念。他手中握有原任职商场发放的会员积分卡,只要购物达到一定数额,会员卡上就会有一定积分,积分也可用来购物。他熟知该商场计算机系统密码,于是决定以“黑客”的身份“空手套白狼”。今年1月,他在办公室的电脑上第一次采用远程登录的方式进入该商场计算机系统会员购物积分数据库,给自己的积分卡虚增了积分。随后他通过网络来到商场客户服务终端机上查验,确认自己成功获得了积分。?</P>
<>  初次得手,李某又用朋友父母的身份证办理了2张积分卡。从1月至4月,他用同样手段,7次非法入侵该商场的计算机系统,给这3张卡增加了积分。他把这些卡交给不明就里的女友,让女友去商场购物。女友用积分卡先后在该商场及其分店购买了价值6万余元的高档手机、服饰、手表、化妆品等。?
  4月8日,他的女友再次用积分卡消费时,引起收银员怀疑。经调查,初步认为李某作案嫌疑很大。李某接受商场询问时,承认了自己的非法行为,并返还了全部赃款。?</P>
<>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投案自首,返还全部赃款,依法减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P>( 辽沈晚报 刘红涛)
发表于 2005-11-20 18: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么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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