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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北京又现低俗营销大批美女身穿比基尼游走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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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12: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继“外国模特扮演斯巴达勇士”被抓后,昨天上午11点至12点多,在朝阳区建外SOHO街头,一群只穿内衣内裤的长腿美女“裸游”,又引起市民大量围观和热议。

据了解,此事件为某商家策划的营销活动。另据了解,活动开始后不久即遭到广场保安制止,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昨天,北京国贸地区的建外SOHO,最高气温17℃,最低气温5℃。而在建外SOHO街头,20余名只穿黑色内衣内裤的长腿美女“裸游”引起了大量市民的围观和热议。这些美女身披长发,脚蹬高跟鞋,背部印有文字。除此之外,在她们每个人的臀部上还印有两个二维码。

一名男性目击者告诉记者,昨天中午12点左右,他看到20多名美女从建外西广场下车,随后沿人行横道在建外SOHO东广场内游走,所经之处都引得市民围观和拍照。

据了解,此次活动确实为某商家策划的营销活动,目的在于推销其新出的APP软件,而软件的名字就印在女孩的背部。

■追问

如扰乱秩序或可治安处罚

北京公士公益发起人张新年律师介绍,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进行商业推广活动,应符合精神文明的要求,以健康的表现形式来表达,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的内容。“如果商家或者个人违反以上规定,那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张律师还称,商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活动时,如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或非法集会、游行而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也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予以处罚。“当然,这些女孩子的行为是否逾越自由的边界,是否违法,需经有关部门通过法定的调查程序才能予以认定”。

他还表示,“假如被确认违法,将按照《广告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具体如何追究,要视违法情节的轻重程度来定。”

建外SOHO上演“裸游”不久,即遭到广场保安制止,目前民警已介入调查此事。那么这些活动到底违不违法呢?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12: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迈 于 2015-11-4 12:11 编辑

http://v.ku6.com/show/_5d1Y8k3c85d0g5C2BMZyg...html?fr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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