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消费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388|回复: 0

[转帖]沈阳养老保险可跨地区转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3-9 1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在京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传来消息,国家将在一两年内酝酿出台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以解决目前一些参保者在异地参保后,一旦回到老家生活,就无保可享的尴尬局面。因为从工作地向户籍地转移养老保险,只能转属于个人账户的8%,而单位缴纳的20%将无法转移到异地。这使得不少异地务工者不愿参保,因此失去了退休后应有的保障。</p><p>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的相关人士解释说:“目前沈阳的养老保险为市级统筹,全省则在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积极推进省级统筹,但因为各地区经济存在一定差异,所以建立省级统筹乃至全国范围的养老保险统筹还需一些时日。”</p><p>&nbsp;&nbsp; “职工在省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这主要是因为在省内还有一些宏观调控。而跨省流动的从业人员要按规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p><p>  外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沈阳该经过怎样的程序?市养老保险中心提醒市民:可凭本人省外户口证明或单位介绍信(用工合同)、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开户银行、账号、名称,到参保的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打印“转移单”,然后持“转移单”到市中心个体处办理基金转移业务。外市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将保险关系转入沈阳参保,转移资金是否到账可通过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网站(www.ylbxglzx.cn)查询。</p><p></p>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沈阳消费网论坛 ( 辽ICP备05015621号-3 )

GMT+8, 2025-5-2 19:42 , Processed in 0.07893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