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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往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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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3719abc 于 2025-12-11 11:26 编辑

去年十一月上旬,有水暖师付来我家,说我没交采暖费,要拆供暖设施,我说年纪大,忘交了现在去补交,可以另付滞纳金。但他仍坚持要拆。我说我给你班长去电诂联系一下,他还不告诉我电话。后他去另外办事。我到其供热站表示立即补交,随即打车去新北公司交费,又打车回到该供热站报告方才了事。我虽已年近九旬,忘交不是理由,但也不应非要立拆设施不可。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事一件,却可看出某些官商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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