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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网络支付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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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1 16: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经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四日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621/15068148015.s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0-6-21 16: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1日起施行,规定未经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支付业务,意味着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均在管理之列
发表于 2010-6-21 17: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着银联的垄断地位
发表于 2010-6-21 23: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付宝悲剧了吧?
发表于 2010-6-22 11: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付宝等还是能给发牌的,只是,条件是必须接受中央的控制,至于其他的一些更小的,就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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