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版主的“恩赐”!</P>
< >只是不知道“贵宾”的权限!</P>
< >关于“版主”,我不会和别人争的,关注本论坛是我的业余爱好!我会继续支持的。希望版主和其它网友有时间出席老僧四月份的峰会!</P>
< >欢迎,期待与您相约在——辽宁友谊宾馆一楼商务会议厅!</P>
< >——————————————————————————</P>
< >《东北商业网》有参会回执表,添加后就可以在现场拿到参会证,参加“东北峰会”!</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2 23:56:51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