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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我国反垄断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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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3: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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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left>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马立群报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从今天开始首次审议历经十余年起草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有关专家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反垄断法草案,意味着反垄断立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更让公众看到了中国政府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积极回应民意、打击垄断行为的决心。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作了说明。曹康泰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一些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的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一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价格、强制交易、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或者相互之间达成价格联盟、划分市场、限制产量等各种形式的垄断协议,直接危害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妨碍了全国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建立。

    二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和我国对全球经济影响力的提高,国内国际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企业间的合并、重组日趋活跃。同时,在有的地区、有的行业中,垄断的苗头也已开始显现,迫切需要引导和规范。

    三是我国作为市场经济国家,需要通过建立并实施较为完善的反垄断法律制度给市场经营者以公开、透明并可预期的行为准则,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曹康泰介绍,已经国务院第1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共8章56条,主要规定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三大制度以及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处理,反垄断机构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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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right>来源:经济日报</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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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3: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法对我们生活中一些消费还是有深刻影响的,大家应该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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