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消费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103|回复: 2

【咨询专贴】解答法律咨询,奉献爱心一枚,切记提问时说的全面些,方便解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7 22: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沈阳律师李 于 2013-3-7 22:41 编辑

做为沈阳的律师,发现许多沈阳的市民因为不知法、不懂法应有权益得不到保障,应得的利益得不到赔偿。做为一名律师,我同样希望自己能为沈阳的建设和发展出一份自己的力量。所以,对于大家提出的问题,我会尽心尽力的解答,也希望咱们都能够知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及时回贴,一定是出差或工作忙碌,也请各位给予理解。或直接拔打手机咨询:15002477877;如果回贴中出现差异,也请同行及法律人士及时指出,共同进步。
 楼主| 发表于 2013-3-7 22: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您好。有个朋友家饭厅屋顶墙角渗水,上楼查看,楼上没有漏水迹象。分析后感觉只能是两方面原因,一是楼上卫生间墙体中所埋上下水管渗漏,一种是地热渗漏。但是此处渗漏已经一年有余,期间夏天地热停供期仍然渗漏,目前无明显扩大趋势,所以初步推定应该是楼上卫生间墙体埋管渗漏。但是楼上拒不配合,原因一,说他家没水,水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和他家没关系;原因二,如果非要说是他家漏的水那也是地热的事情,与他家无关,有能耐去找供暖公司,把供暖公司告倒。楼上不允许对他家水管进行任何形式的检测,包括打压等,更是决不允许挖墙凿地找漏点。我朋友并不想让他们家赔偿,更谈不上讹他们家,只是想让水不继续渗漏就可以,哪怕共同承担点维修费用(当然了,不能太高),但是楼上拒不配合。现已走诉讼程序,但是法院也很为难,官方回应民事审判没有行驶强制手段权利,不能进人家强制挖墙凿地找漏点,沈阳中院目前没有可以进行房屋漏水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要去外地找,费用非常高,而且找到了被告很可能不认可,会以各种理由推脱,所以建议还是协商解决(中国的司法,法律法规真是不敢恭维),但是现在被告不协商,更是没有一点歉意的态度,并且开始在楼上用制造噪音等手段骚扰朋友家,朋友不堪负重,想卖掉房子搬家,但是无奈现在房子在问题期,实在没法卖,心里也接受不了(好像被别人赶走一样)。朋友想用一些非常手段,但是顾虑重重,因为楼上算是光脚的,朋友家人都有正式工作还有没到1岁的孩子,怕这样弄会麻烦不断,又很费精力,而且更无法解决问题。所以特此请教李律师,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办呢
---------------------------------------------------------------------


你好,这种事发生了的确闹心。
  第一,不知道你朋友的楼房已经验收多久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供热与排水管道的保修期限是2年,如果在这个范围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屋面的防水是五年。
  第二,不知道你们起诉的被告是谁?是否是适格的被告。第三,如果过保修期,可以考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
 楼主| 发表于 2013-3-8 18: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5 16:27
我想问下离婚后男方不给扶养费怎么办阿


你好。
你的这种情况要看离婚的时候是否约定了抚养费,约定了抚养费和没约定抚养费处理的方式是不同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沈阳消费网论坛 ( 辽ICP备05015621号-3 )

GMT+8, 2024-5-5 11:08 , Processed in 0.07591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