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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多家大超市卖了假冒名牌炒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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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2 08: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想到一起创业的兄弟会告我侵权,真想见他一面,问问他至于吗?”一对一起创业的好兄弟,共同开发出名牌炒锅后,因经营理念不同分道扬镳。“香港大哥”手握品牌生产权继续生产,“沈阳小弟”揣着使用权,私自生产了大量炒锅。6月21日,和平警方接到香港方面举报后,确认“沈阳小弟”已销售价值700万元的假冒炒锅!目前,“沈阳小弟”已被警方刑拘。

  举报:多家大超市卖假冒炒锅

  6月中旬,和平区西塔派出所接到香港某知名品牌厨具用品有限公司举报,“沈阳市十三纬路一家大型超市内,某店铺销售贴有我家商标的高档炒锅,但不是我家生产的!”举报人表示,不止这一家超市有,沈阳大型连锁超市大部分存在这个情况。

  西塔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后发现,该高档品牌炒锅售价不菲,一口炒锅的价位在500元至700元之间,并且该品牌连锁店铺在沈阳市内多达十余家,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超过70多个门店。

  和平公安分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西塔派出所联合调查,发现该店铺胡经理所销售的厨具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在大东区的一个仓库内,面对库房里近500个、总价值超过30万元的炒锅,胡经理最终承认在未经香港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伪造、生产该公司厨具,并以香港公司产品名义非法销售。据调查,从2012年至今,共销售假冒炒锅金额高达700余万元。

  无奈:一起创业兄弟竟会告我

  6月21日,记者在和平区看守所见到了胡经理。胡经理37岁,文质彬彬,面对记者的照相机,他叹了一口气:“没想到一起创业的兄弟会告我侵权,真想见他一面,问问他至于吗?”

  同是创业者,为何会告合伙人?

  据胡经理介绍,2010年2月份,他与合伙人一起创业,开创了这个品牌的高端厨具,在工商局注册品牌时,胡经理的合伙人拥有该品牌的生产权以及使用权。“我有产品授权,但是因为我们是好哥们,就口头约定了两人可以共享生产权与使用权。”胡经理说。

  后悔:混淆了使用权和生产权

  经过3年的努力,该品牌厨具销量很好,胡经理也负责起东北地区该厨具的业务,就在这时,问题也出现了。胡经理说:“厨具售后存在漏洞,他不管,我得管,不能看着辛苦创业的品牌倒下。”

  胡经理以提升产品质量为由,开始生产该品牌的厨具。“我生产的炒锅虽然跟他是同一个品牌,但是我做出来的炒锅比以前的质量还要好,不仅锅壁厚,重量还轻。”

  就在胡经理庆幸自己生产的炒锅销量好时,没有意识到拥有商标使用权并不代表拥有生产权。如今身陷囹圄,胡经理非常后悔:“我就是因为不懂法律,混淆了使用权和生产权,所以才有了今天的结局。”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沈阳晚报
发表于 2013-6-22 12: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啊法律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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