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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 沈阳乘澎物业收取超70万物业费后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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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6 11: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物业像走马灯似的换,园区业主遭了殃:环境脏乱差不说,前任物业携款失联,业主手握收据拿不回交了的物业费。”3月25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接到华锐塔湾欣城居民投诉后,相继到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办及社区等多部门进行了调查。

  气人 物业公司收费后突然撤园

  张先生今年77岁,他入住皇姑区华锐塔湾欣城已有十年光景了。尽管年事已高,他好打抱不平的热心肠一直未改。“你看,物业拿跑的物业费绝非只有一家两家,”他说,自己手里有数十份同园区业主交纳物业费的收据,而这只是他收集的一部分证据。据他了解,交纳了2013年全年物业费的业主至少有200多户。

  “我要求沈阳市乘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费,退还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1341元。”小区一位居民投诉说,2013年4月26日,居住在塔湾欣城的居民发现,服务了3年多的乘澎物业突然撤离园区,连个招呼都没打。

  物业撤离后,小区大门洞开,收废品的、拾荒者、做小生意的随便进出,垃圾遍地……业主们气愤至极。

  闹心 物业服务3年园区乱成一片

  “物业公司走了,带走了数百户业主交纳的物业费,欠下供电部门4万余元。”园区业主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收到的预交物业费复印件收据金额已超过70万元。无奈,华锐塔湾欣城一期业主委员会新当选的11名委员垫付了6万余元。事发后,新任业委会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不辞而别的沈阳乘澎物业追讨物业费。

  据了解,撤离前乘澎物业曾公开表示,塔湾欣城一期物业费的交纳率超过了70%。可是,面对如此高的物业费缴费率,广大业主对物业的服务却并不满意:物业服务的3年,并未对园区公共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和维护,比如园区内无监控设备、门禁监控设备已失效;夜间园区内80%照明灯不亮;化粪池脏水涌入景观水池等。塔湾欣城社区反馈称,小区居民反映的上述情况属实。

无奈 起诉至法院却找不到法人

  “乘澎物业确属携款逃跑!”皇姑区小区办答复称,该小区由沈阳华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乘澎物业公司是由华锐塔湾新城业主委员会自行选聘的物业公司对该园区进行服务。对此,皇姑小区办多次要求、督促该物业公司来小区办进行备案。但物业公司置之不理,拒不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

  对于没有备案的物业企业,小区办不认同是正规的物业企业。该物业携款撤离,导致业主的物业费交了而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根据《沈阳市物业服务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32号文件,小区办只有督导权没有执法权,需要执法部门、公安部门认定事件性质依法处理。

  “我们已依法向法院起诉了。”小区业主代表称,但法院反馈称“送达不能”,因无法找到原物业公司法人。这起纠纷至今迟迟没能解决,业主呼吁相关部门能关注并协调解决。本报将对此事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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