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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希界维影城“擅改合同”每周休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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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 09: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9日,希界维影城金融中心店张贴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岗位作息时间和待遇制度》的通知。通知中说,因门店运营需要无法安排所有职工统一休假,故拟对影城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记者 崔贺 摄
  合同突然改变,这让部分员工非常不满,昨日,希界维影城金融中心店的员工给本报打来电话,称“该影城未经劳动部门批准想要擅自更改员工的劳动合同。”
  影城员工说,影城更改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不想支付员工的加班费,并且更改劳动合同后每周的休息时间将由原来的两天变成一天。
  李小姐是沈阳希界维影城金融中心店的一名售票员,她是去年8月份影城开店时应聘到影城工作的。当时李小姐与影城签定了为期一年的工作合同。
  今年4月22日,影城向员工发出了一份通知,通知上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影城于201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共有6名职工代表参加会议,代表公司35名运营职工,经举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公司拟从2014年5月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通知的下方有6名职工代表的签字。
  对于这6名职工代表的资格李小姐提出了疑义,“这6名职工代表是怎么选出来的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并且这6个人中也没有我们部门的人。”李小姐说。李小姐认为这6名所谓的职工代表不能代表全体员工的意见。
  然而5月19日影城却向全体员工发出通知,通知上宣布影城将于6月2日开始正式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李小姐说,当初签合同时合同上写明员工工作后将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现在改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属于更改劳动合同。
  李小姐说,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更改劳动合同需要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且需要员工签字同意,“如果不上报的话属于违法行为。”李小姐说。
  李小姐向影城的人事部门咨询,人事部门却称,更改劳动合同不需要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李小姐说,“标准工时工作制”规定员工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将支付员工2倍工资的加班费,并且每周休息两天。“如果改成‘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话,工作时间的计算周期将改为按月计算。通知上说,只要员工一个月的工作时间不超过166个小时,影城就不需要支付员工加班费,并且加班费也改成了工资的1.5倍。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天员工的工作时间超过了8个小时,只要这个月他的工作时间没有超过166个小时,影城同样可以不支付给员工加班费。”
  昨日上午,李小姐等3名员工找到了影城店长沟通更改工作制度的事,“店长当时说你们几个能干就干,不能干我马上就可以开除你们。根本就不和我们沟通更改工作制度的事。”
  昨日中午,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来到了希界维影城金融中心店。李小姐说,当记者介入此事后,影城店长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转变。店长表示影城将暂时不改变原来的工作制度,“店长说端午节后将到劳动部门开证明,然后再对影城的工作制度进行修改。”(记者 崔贺)
来源:北国网-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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