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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沈阳暂提高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 可享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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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5 09: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4日,记者从有关部门得到最新消息,为进一步促进沈阳市商品房销售,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办公厅于9月29日正式下发《关于做好商品房促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沈阳暂时提高了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

《通知》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暂按以下规定执行:容积率1.0以上、单套总价300万元以下、单套建筑面积标准在168平方米以下,政策执行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据了解,过去,沈阳市的普通自住房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单价在每平方米11230元以下(全装修住宅可上浮1000元,装配式住宅上浮300元,全装修+装配式住宅上浮1300元)的住房。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其中一项不满足的,即为非普通住房。

记者调查发现,沈阳一些楼盘价格早就超过了11230元/平方米,最高达到2万元/左右。这些楼盘大多是一些知名地产商开发的高端住宅小区,多为精装房,地点分布大多集中在市中心的最优地段,或是发展势头强劲的新中心。大多交通便利,紧邻地铁,环境优美,毗邻城市绿肺或大型公园,或地处繁华商圈。

9月5日,辽宁省政府出台新的七条政策和措施,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三条是调整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具体调整为:容积率1.0以上、单套总价200万元以下、单套建筑面积标准在168平方米以下。政策执行截至2017年12月31日。

让我们来算笔账,如果市民购买一套17857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68平方米、总价300万元的首套商品住房,过去按非普通商品住房,要缴纳4%契税,现在按普通商品住房,只需缴纳1.5%契税,可以节省7.5万元。有关专家认为,此次沈阳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上调,符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无论是对开发企业还是购房市民来说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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