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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或上调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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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7: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适当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已渐趋明朗。记者昨日从消息人士处获悉,对于外界讨论的个税起征点,决策层更倾向于2500元。记者就此事多次向国税总局求证,昨日上午得到该局相关人士回复,“不便对此多言”,并称外界的各种议论多为不实传言。该人士称“方案很快将出台”,但拒绝透露具体时间及调整数字。<p><br/>  25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大学经济学家周其仁称全国人大已就提高个税起征点达成共识”。但周其仁已否认此说。昨天又有媒体称,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的有关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即通常所说的个税起征点)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个税调整有可能超越常规程序在年内就出台,扣除标准预计不超过3000元。</p><p><br/>  记者多方了解到,此次上调属于“小调整”,提高至5000元或8000元的说法并不属实。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涉及多方因素,首先要考虑的是财政承受能力问题,在日前各种减税及税改政策实施后,我国税收已呈下滑趋势。此外,我国东西部地区收入差别较大,中部和西部税源结构单一,加上现行一刀切的税收政策,使得税改必须兼顾各方利益。因此,专家认为扣除标准不宜做大幅度提高。据消息人士透露,综合各种因素,决策层更倾向于将个税起征点定在2500元左右。</p><p><br/>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应过多关注费用扣除标准问题。“提高个税起征点是治标不治本,是小改革,中国个税制度需要大改革,即个税制度的根本性改变。”</p><p><br/>  刘剑文还建议对纳税主体进行调整,由目前以个人作为纳税主体,调整到以家庭作为纳税主体和以个人作为纳税主体两种方式。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这样就避免了一刀切的情况。他同时坦言,这种调整在此次改革方案中还不可能体现,未来将有实现可能。(来源:东方早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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