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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生产经销家具没“说明”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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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8 16: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具产品没有使用说明书,生产和经销企业将受到行政处罚。
<>  由于装修以及家具的消费纠纷越来越多,昨日,省消费者协会和省家具协会表示,将于近期会同工商等执法部门,在辽宁地区家具市场开展《家具使用说明书》使用情况检查。
<>  消费者李先生花4500元买了一套卧室家具,可用了一个多月后,卧室内的刺鼻气味随着气温而升高,如果不开窗,卧室里根本无法居住。
<>  经过检测后发现,空气中甲醇含量超标,原因就是该家具所使用的粘合剂不合格。根据有关规定,商家最后退给消费者全部货款并承担了检测费用。
<>  甲醇是有毒的化工产品,具有显著的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危害最为严重,能引起损害和失明。
<>  省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家具使用说明是指包括家具的标签、标牌、生产厂家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在内的该家具商品总体情况介绍。2004年1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国家标准,其中明确要求出售的家具产品必须具备使用说明书,该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强制实施。
<>  “购买家具商品,注意查看该商品是否具备使用说明。”该人士表示,消费者通过家具使用说明可以了解到家具产品的性能材质、规格尺寸,更主要的是,可以了解到家具产品所用材料、涂料中含有的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物质是否达到国家限定的范围内,从而购买到健康环保产品。  </P>
<>( 华商晨报)</P>
<>http://finance.nen.com.cn/74310493363240960/20051207/1807279.shtm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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