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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友邦重大疾病遭质疑和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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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16: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谭人玮</P>
<>深圳六保民指限制诊疗方法失公平,友邦称产品结合临床及保险医学而成不存在欺诈</P>
<>1月20日,深圳的6名投保人给友邦深圳公司发去了《关于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返还保险费的函》(以下简称《函》),要求解除与友邦公司所签订的“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守护神”)合同,并要求友邦全额退保险费。</P>
<> 该函称,“贵司在与我们签订上述保险合同时,由于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造成上述合同一些显失公平的条款内容至今才被我们知晓,而且约定这些条款贵司存在明显的、故意的欺诈行为。”</P>
<>与此同时,这6位投保人的委托律师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马辉表示,友邦如果不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他们将提起诉讼。</P>
<>1月27日,友邦公司回函表示,会跟进此事,并尽快给出答复。</P>
<>风波缘起</P>
<>网友发文《在中国千万不要买保险》</P>
<>事情的起因源于去年12月的一篇网络文章《在中国千万不要买保险》(以下简称《在》)。</P>
<>此文是一名自称买了友邦重大疾病保险的人写的,他在请教了一位医生朋友之后发现,保险合同条款中有大量与医学常识不符合之处。“这个保险不是保大病的,是保死的,这些条款,你要是符合了,就非死不可,不可能在活着的时候领到赔偿金……”《在》文顿时引起了巨大的反响。</P>
<P>一个典型例子是,“守护神”合同规定,关于癌症诊断,“任何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不作为病理证据。”而《在》文指出:现在癌症的病理诊断全都是依靠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如果不包括这两种,那就只能切片检查,但是这种检查方法就排除了现在发病率比较高的癌症(例如肺癌,胃癌,食道癌等等)以及中早期癌症。</P>
<P>对此,友邦的一份内部文件解释说,目前肿瘤的病理形态学检查方法中,涂片、穿刺、切片(包括冰冻切片和石蜡切片)是最常用的三种。但由于前两种方法所取得的材料不具有完整的病变组织结构,要准确无误地判别肿瘤性质有一定困难。</P>
<P>上海华山医院病理科许祖德教授则指出,穿刺活检应该可以作为确诊依据之一,由此得出的病理报告可以交给临床医生,作为手术的证据,病理医生对这样的报告是要负法律责任的。</P>
<P>当事者言</P>
<P>重疾险在诊断和治疗方法上限制太多</P>
<P>6名投保人的代表唐小姐于前年给丈夫买了“友邦守护神”。看见网上这篇文章之后,唐专门致电友邦保险,要求其进行解释。友邦保险的一位黄姓医生说,“现在有很多诊断方法,比如穿刺活检、内窥镜、抽腹水等等方法进行检查都可以,但还是切片的方法最确定。”黄医生还肯定了切片只能通过手术方法才能取得。如果不想手术,采取保守疗法,只能“个案处理”。唐说,“个案处理”让她觉得很不安全,“分分钟可能被拒赔”。</P>
<P>唐认为:“友邦的重疾险在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上有很多的限制,这就意味着,你光得了合同规定的病是不行的,还得按他们的要求诊断和治疗,否则免赔!比如可以做微创手术的非得开胸,癌症手术无价值的,非得动手术。”</P>
<P>在与律师沟通后,唐和另外几个投保人一起发出了要求友邦退费的函,并准备发起联合诉讼。</P>
<P>友邦解释</P>
<P>没有故意欺诈,重大理赔个案三年29起</P>
<P>就此事,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客服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友邦在销售保险产品的时候,工作人员都进行了充分说明。并且,在保险合同签订后有1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客户可以无条件全额退保。客户都是仔细看过了合同并签了回执的,所以并不能说明友邦存在故意欺诈。并且,现在对重疾险存在的争议不仅是友邦一家,其他保险公司同样存在。</P>
<P>
</P>
<P>至于对合同中所提到的诊断标准,该工作人员说,我们只能根据目前医学的发展水平来制订合同,以后医学发展了,我们当然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修改。</P>
<P>而友邦公司的一份内部文件则强调了保险医学与临床医学的区别:“临床医学和保险医学有着很大的不同。保险公司的医学专家在重大疾病发病率、死亡率,疾病预后及转归等方面有相当丰富的研究与数据分析,我们的产品正是结合临床及保险医学而成。”</P>
<P>该文件也反驳了《在》文中“不可能在活着的时候领到赔偿金”的说法,列出了北京地区2002年8月至2005年10月31日以来关于“守护神”的重大理赔个案,共计29起,最高赔付金额20万元,最低12750元。</P>
<P>重疾险合同争议有先例</P>
<P>事实上,在重大疾病保险的合同上存在类似争议条款的绝非友邦一家。</P>
<P>2005年1月中旬,昆明的董宏思得了“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在及时进行手术后转危为安。董两年前曾购中国人寿的“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拒赔,主要理由是董没有采用合同中规定的治疗方案。2005年10月17日,昆明盘龙区法院判决中国人寿败诉。</P>
<P>董宏思的代理律师、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张宏雷表示,“重大疾病保险应当是急人所急,利用商业金融手段救死扶伤。一旦风险出现,保险公司必须及时理赔,如果消费者兑现每张保单都需要诉诸法律,那么保险业作为‘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将丧失殆尽。</P>
<P>来源: 南方都市报(广州) </P>
<P>http://biz.163.com/06/0207/11/29BU1FJF00020QC3_2.html
</P>
 楼主| 发表于 2006-2-8 16: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坛子里的一位叫“阿肖”的朋友很早就开始质疑保险,怀疑国内将出现一场保险风暴,如今确有来势汹汹之势。重疾险并非友邦一家,一旦形成连锁之势,必然全面开花,到时就不是几个退保或影响销售的问题,弄不好,将全面引发退保风潮......
发表于 2006-2-16 10: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例重疾险合同诉讼进入立案程序 将引发退保潮

<>    备受关注的深圳友邦某款重大疾病险合同遭集体诉讼的案件有了最新进展。昨天下午,该案的代理律师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辉已经将有关诉讼请求提交深圳当地法院,法院将在一周内决定是否受理此案。如果法院立案,这将是中国首例没有具体的理赔纠纷而是针对合同条款的重疾险诉讼。
 案件回放</P>
<>  6名投保人质疑重疾险条款</P>
<>  此案的原告为6名购买友邦“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称“守护神”)的投保人。2006年1月20日,6名投保人发函深圳友邦,函件称友邦在签订合同时“由于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造成合同“一些显失公平的条款内容至今才被我们知晓,而且约定这些条款存在明显的、故意的欺诈行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返还保险费,函件中列举了相关的事实和理由,认为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对“某些疾病的释义违背了基本的医学原则”。</P>
<>  1月23日,6名投保人收到了深圳友邦的第一次回函,称公司“要研究一下”,并没有给投保人做出一个明确答复;2月8日,友邦客户服务中心的第二封回函则明确拒绝了全额退还保险费的要求。</P>
<>  最新进展</P>
<>  已进入立案程序</P>
<>  昨日下午,该案的2名代理律师——广东广和律师所律师马辉和胡小领把此案的起诉书提交到了深圳当地法院。马辉表示,法院将会在7天之内决定是否立案。</P>
<>  同时,此案也引起了众多重疾险投保者的关注。昨天,马辉还接到了在一家中资保险公司投保了重疾险的客户的诉讼请求,这位客户已经交了4万元保费,因不满合同规定要求退保时,发现只能退回8000元保费。这位客户觉得这样很不公平,所以向马辉律师寻求法律帮助。</P>
<>  律师说法</P>
<>  此案可能引发重疾险退保潮</P>
<P>  在保险公司看来,“保险医学”对于疾病的规定和解释与临床医学很不一致。但马辉律师认为,“保险医学”纯属保险公司自创的名词,是很荒唐的。病人在看病时,医生需要依据临床医学的原理和方法进行治疗,而不能单纯为了患者能够得到理赔而用“保险医学”中列举的办法去治病。</P>
<P>  由于临床医学和“保险医学”在对同一种疾病的理解上存在着很大差异,所以造成了很多重疾险理赔中的纠纷。马辉举例说,此前他曾代理的一个重疾险案件中,当事人中风后倒地却没有得到赔偿,理由是不符合“已经不能工作”的条件,保险公司的解释是“瘫在床上一动都不动”才是“不能工作”。马辉表示,重疾险在条款释义上有很大弹性。不仅友邦保险公司,其他保险公司也是如此,这也是此案带有公益性质的原因。</P>
<P>  由于此案对保险业影响重大,马辉预计,此案进入诉讼程序后,6名投保人一旦胜诉,可能引发各寿险公司出现重疾险的退保潮,这将使整个健康险市场遭遇一场“地震”。</P>
<P>  专家呼吁</P>
<P>  保险业协会应牵头统一标准</P>
<P>  针对此案,中央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大学保险专家郝演苏再次重申了他1年前提出的一个观点:中国保险业要走标准化之路。他表示,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对于“保险责任”等专业名词的概念定位上没有统一标准,消费者购买重疾险等产品往往需要货比70多家。如果这个诉讼案能够促进中国保险业的标准化,这将是保险业的一个进步。尽管此案表面上可能会引发退保潮,但因为健康保险占保险市场份额仅8%左右,所以对市场的影响并不是太大。</P>
<P>  郝演苏指出,重疾险的保险对象是人,人有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之分,但某些病种的医学概念事实上是不能由保险公司自己来解释的,应该由保险行业协会对主要病种进行统一解释。中国保险业已进入了一个需要“标准”的时代。标准的核心是保险责任的标准化,而非形式上的标准化。保险条款“标准化”之后,消费者选择产品就简单了。</P>
<P>  郝演苏提醒消费者,如果投保了重大疾病险不要盲目退保,因为退保的损失是很大的。消费者协会和中国保险协会应该把重疾险中值得肯定的内容告诉广大消费者,避免退保潮的发生。</P>
<P>  监管层反应</P>
<P>  高度关注此案</P>
<P>  郝演苏认为,保险监管层应积极主动处理此次诉讼案件,尤其是中国保险协会应该站出来推动保险“标准化”的进程。</P>
<P>  值得注意的是,此诉讼案已经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重视。一位监管层的内部人士透露,中国保监会、有关保监局和保险协会都已经注意到了这个案件,估计,相关的应对措施将很快出台。
http://business.sohu.com/20060216/n241854737.shtml</P>
发表于 2006-2-16 10: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肖对那些金融和理财总是那么敏锐和敏感,而且具有超强的预知能力。<>   我也觉得一场重疾险的风暴就要来临了。保险公司应该吐出他们从前的利润,还给那些受骗的投保人,否则,就算这个官司保险公司打盈,那些投保人还会继续联合起来,继续反抗和抵制乃至诉状,最终全面拖垮整个市场,而且那时候保险行业将成为人人唾骂的“骗子行业”而遭到人人喊打。保险公司应该主动站出来,提出一个“赔偿”方案,否则就只能死路一条了。</P>
发表于 2006-2-16 13: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这只是一个导火索,会最终引发整个中国保险业黑幕的大爆发!
发表于 2006-3-18 13: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重疾险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有必要将其制度化。”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王治超透露,保监会今后将推出5项举措,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疾险市场,将尽快出台重疾险标准化条款,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哪些病种可以保险、可以采取哪些治疗方法等,给出统一的规定。他表示,在重疾险条款的修订方面,将邀请医学专家共同参与,使条款既能体现专家意见,也能体现消费者的利益。 </P><>今天中午央视新闻中报道的。</P><>http://www.cctv.com/news/financial/inland/20060318/100117.shtml</P>
发表于 2006-4-14 12: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友邦很早就入住中国了   不过一直在上海发展</P>
<>国民党时期一富翁用金条投保</P>
<>解放后要求分红</P>
<>当初利率高的吓人  还是复利   所以友邦险些破产</P>
<>只有退出中国   近年又重返上海</P>
<>S:1元钱     10%利率(跟当时差不多吧)    存款100年</P>
<>单利可得到11元       复利是13578</P>
<>举个例子让大家认识到单利复利的差别而已</P>
<>当然60年的话恐怕就要少几个零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14 12:11:50编辑过]
发表于 2006-4-14 12: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因就是保险业务员没有对条款进行解释</P><>比如说癌症   业务员怎么说大家都想象的出来吧</P><>其实每个疾病后面都有个注释的  而注释才是关键</P><>这样就已经把大部分常见高发的重大疾病排除在外了   </P><>不然什么病都理陪保险公司早破产了</P><>“这个保险不是保大病的,是保死的,这些条款,你要是符合了,就非死不可,不可能在活着的时候领到赔偿金……”说对了   就是保死的</P><>我们公司的人都保国寿康终的  原因自然不是疾病保障  </P><>而是现金价值高   兼顾养老</P>
发表于 2006-4-15 12: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疾险虽然此次私了,有关部门也象征性即将出台所谓办法,看似风平浪静,但其实事情没完,随着投保人陆续进入发病期或者自身维权意识的提高,还会有继续的投诉和起诉,矛盾和退保还会大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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